黄帝的功德

来源:张岂之   柏明   李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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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的功德表现在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及民族融合诸方面。

(一)政治方面:黄帝作为上古时期深受人们信赖与爱戴的部族首领,宽厚仁慈,务修德政。他虽然身处高位,但始终与民同甘苦,共患难,正如他自己所说:“予居民上,摇摇恐夕不至朝,惕惕恐朝不及夕。兢兢栗栗,日慎一日”。(《黄帝巾几铭》)他通过制定“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商君书·画策》),使人各明其分,各安其位,彼此以仁义之心相待,文献典籍对此多有记载,比如:“黄帝继位,施惠承天,一道修德,惟仁是行,宇内和平”(《韩诗外传》),“黄帝修德立义,天下乃治”(《河图挺辅佐》)。黄帝不仅在本部族内行仁义,重德治,而且“圣德光被”(《宋书·符瑞志》),慈爱之心和仁义之举波及到周边各部族,诚如《尸子》所说:“四夷之民,有贯胸者,有深目者,有长肱者,黄帝之德尝致之。”黄帝在注重德治的同时,善于任贤用能,在他即位伊始,即开始网罗贤才。只要是品行端正且富有才能的人,都会受到黄帝的重用。“黄帝七辅,风后受金法,天老受天  ,五圣受道级,知命受纠俗,窥纪受变复,地典受州络,力墨受准,斥州选举,翼佐帝德”(《论语摘辅象》)。尤其是黄帝能够用人所长,例如,沮诵、苍颉博古通今,深谙天文地理,黄帝便以他们为史臣;伶伦通晓音律,黄帝命其作乐;宁封子擅长制作陶器,被黄帝任以陶正之职;马师皇熟悉牲畜身体构造,黄帝命其为牧正(见《管子》)。正由于黄帝能够任贤用能,故所立“四辅、三公、六卿、三少、二十有四官,凡百二十官”(《路史·疏仡纪·黄帝》),人人“各司其序,不相乱也”(史记·历书)。黄帝尽管宽厚仁慈,注重德治,但对那些为非作歹、鱼肉百姓之人,无论其职位高低,都是严惩不贷。比如,南方九黎族首领蚩尤“愍欲无厌”,肆意兼并,无恶不作。黄帝即“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擒杀蚩尤”(《史记·五帝本纪》)。战后,黄帝把蚩尤部下中那些善良之人迁徙到富饶的“邹屠之乡”,而把那些嗜杀成性的恶毒之人移居到北方极为寒冷的不毛之地。

不必讳言,上文所引文献资料有不少溢美之辞和附会之处,比如,黄帝制定“君臣上下之义”即带有后世阶级社会的印痕。然而,如果运用一种谨严审慎的历史眼光和客观求实的治史态度对它们加以解剖,在去除其夸大、附会的成份之后,我们将会发现,注重德治、任贤用能正是适应黄帝时代社会发展的治世方略。如果说在黄帝之前的早期母系氏族社会,既没有压迫奴役和强加于氏族成员身上的法律、刑罚、监狱、军队等其他暴力统治,也没有凌驾于群众之上的暴力统治者,全体氏族成员按照传统习惯,在协调一致、和睦平等的环境中集体劳动和生活,那么到了距今5000年左右的黄帝时代,情况则有所不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在每个氏族、部落内部和各个氏族、部落之间,由于利益的冲突不断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纠纷,“以强胜弱,以众暴寡”的现象时有所现,从前那种按照传统习惯行事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失去了一定程度上的效用。因此迫切需要一套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治世方略,注重德治、任贤用能即应此而生。这两个方面作为黄帝时代的治世方略,在中国政治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二)经济方面:黄帝时代中国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有关黄帝的一些发明创造上。综览史籍所载,黄帝的发明创造主要有“井、火食(熟食)、衣裳、冠冕、釜甑、陶器、舟楫、车、杵臼、旃(毡子)、宫室、棺椁、伞、镜、货币、几案、天文之书、嫁娶制度、分土建国、礼法制度、市场、坟墓、兵法、弓箭、阴阳之事”等等。由此可见,上古时代各个方面的成就,诸如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社会生产中的诸多器械,政治领域中的若干典章制度,风俗习惯中的婚丧嫁娶等等,都在黄帝时代发明,都归之于黄帝的创造,这样黄帝就成为中国文明史开端时期的象征。

诚然,用严格的历史眼光来看,其中必定有一些为后人所附托。例如,真正的镜,是青铜时期的产物,黄帝时代不可能有镜。但是,人们却不能不承认,上述发明创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黄帝时代的经济生活状况。比如,迄今为止,在许多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有陶纺轮、石纺轮和有孔的小骨针,这表明当时人们可以缝制布衣。如此,黄帝垂衣之说当是信而有证。再比如,根据考古发现,远古先民自从原始农业出现之后,便能用自己生产的粮食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就仰韶文化遗址的发掘来看,那时已经发明出一些简单的谷物加工工具,如把谷物放置在石制的研磨盘上,然后手拿石棒或石饼反复碾磨,既可脱去谷物外壳,又能将其磨碎。准此而言,黄帝“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这种原始的谷物加工工具完全有可能被制作出来。

上述发明创造不仅与黄帝时代的社会生活状况相吻合,而且还充分表明黄帝时代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较前有了新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由于黄帝在当时率领本部族并联合其他部族为争取生存和改善生活条件进行着紧张而艰苦的斗争,从而赢得人们的衷心爱戴与深深信赖,所以时人或后人才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在当时条件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发明、新创造归功于黄帝。

(三)文化方面: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主要表现为文字的发明。按《拾遗记》卷一:“黄帝……始造书契。”“书契”即指文字。据此,则文字为黄帝时代所创造。不过,自古及今,苍颉造书(《韩非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均主此说)几成定论。据《世本》、《史记》、《汉书》记载,苍颉为黄帝之臣或黄帝史官。我们认为“苍颉造书”之说不无根据。正因为苍颉为黄帝史官。故而又有“黄帝造书”之说。然无论是苍颉造字,还是黄帝造字,都说明黄帝时代文字已经出现。根据考古发现,仰韶文化时期,特别是在裴李岗类型文化时期就有了龟甲契刻符号。多年来在各地仰韶文化遗址陆续发现在陶器上有各种刻划符号,总数已超过100种。比如,在西安半坡出土的陶钵口沿上有符号二三十种,最常见的是一竖划,其次是“Z”形。可以肯定地说,这些刻划符号,是中国文字的起源。那么,到了黄帝时代,根据“依类象形”和“形声相益”的手法创造出象形文字,当是完全可能的。

其次,黄帝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还表现在图画、音乐等方面。
图画,按《论衡·订鬼》:“(黄帝)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依照上面的论述,黄帝时代已经有象形文字,而象形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图画,比如“马”字,原初就是画出马的形状。再之黄帝时代已筑宫室,从漂泊流徙的生活过渡到定居生活,那么作为居室关键部位的门户确定无疑地出现了。可见黄帝在门户上画神荼、郁垒与虎之举是可信的。

音乐,根据文献记载,黄帝始作五声和音律:“黄帝以其缓急作五声,以政五钟。令其五钟:一曰青钟大音,二曰赤钟重心,三曰黄钟洒光,四曰景钟昧其明,五曰黑钟隐其常”(《管子·五行》)。“黄帝作律,以玉为琯,长尺六寸,为十二月”(《路史·后纪五》罗注引《晋志》)。五声和音律是否由黄帝创始,很难据此断言。不过,黄帝时代已经出现一般的乐曲倒是可以相信的。
综上所论,无论是就文字、图画、还是就音乐而言,黄帝时代都是中国文化的草创阶段,从而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特殊的历史地位。

(四)民族融合方面:作为中华民族之祖的黄帝,在母系氏族社会新石器时代,为了维护本部族的尊严和保障本部族的利益,曾经率领自己的部族与中原地区的炎帝部族及东南方的蚩尤部族发生过激烈的冲突(黄帝与炎帝、蚩尤之战是这种冲突的终极表现),其结果是黄帝族与炎帝族及蚩尤族进一步融合,从而为华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冲突还使黄帝族的名声更为显赫,成为中原各部族的首领和融合中心。同时再加上黄帝在当时周游天下(见《史记·五帝本纪》),这就使得中原地区以外的其他外族人民纷纷前来向黄帝族朝贡(见《淮南子》、《宋书·符瑞志》等),这就进一步加强了黄帝族与其他族的友好往来,相应也就在民族融合的基础上加速了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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