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整修黄帝陵纪事-民国
来源:黄帝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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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党陆军第42师124旅第248团团长阳洁,前往桥山谒黄帝陵,“山陵道透迤,满途荆棘,游行感不便”,令人重修道路,使其通畅。从此以后,人们便可以乘坐汽车上山祭陵。
抗日战争前,鉴于黄帝陵庙“殿字多圮”,国民政府准备大事修葺,并且已作好了整修规划,但未能实施。民国二十八年(1939),陕西省政府急令设黄帝陵庙管理所,主任由中部县长兼任。同年秋天开工,“凡大门,享殿、围墙及聩缺者”,均在这次维修之列,而“崇闳之制,尚有所待”。次年三月,整修完毕。由于有了专门管理机构,这次整修时,对轩辕黄帝庙地产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查得庙地产121亩。庙地产具休数字如下:
一,戏楼底地二段,二亩。二、东上地一段,十一亩。三、东上地一段,四亩。四,大殿背后地一段,八亩。五、管理处背后地一段,九亩。六、河滩地路北二段,七亩。七、西山志超鸿门寺庙前地一段,八十亩”。
民国三十一年(1942)冬,在各界人士的敦促和关怀下,曾推出一个修建黄陵计划草案,共涉及18个方面。其中部分计划得到实现,如改桥陵为黄帝陵,改中部县为黄陵县(1944年4月经陕西省政府临时会议通过该提案,1944年7月经行政院批准,正式改中部县为黄陵县),编纂《黄帝陵志》(1944年完成刊行)。大部分计划未能实现,如开拓黄陵农场、修筑黄咸公路,设立黄陵奉祀官、整修黄陵碑林和建立古物陈列馆。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张洽中、陕西省政府主席熊斌,为整修黄帝陵庙,成立黄帝陵修建委员会,规定:国内外社会名流。中央及本省车事民官与地方官绅,对纪念中华民族元祖,建设中华圣地,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特具热忱者,皆可聘为本委员会委员。据中华民国三十二年海外华侨捐款《重修黄帝庙》碑文记载,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余正东、中部县长卢仁山“负实际修建之责”。委员会地址设在中部县(今黄陵县),通讯处分设西安及洛川两地。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香港、泰国、美国等世界各地海外华人纷纷响应,捐献图书和钱物,表示支持。陕西省政府主席熊斌派员赴黄陵设计庙宇图,并拨专款 10万元,水泥20桶。开工之前,督察专员余正东又向国民党第三区所属县区募捐来 16万国币,第 37集团军总司令陶畤岳个人捐国币2.9万元,张治中个人捐款 3万元。此次修建,用水泥修葺了陵墓实顶,并建成享殿。修缮扩大了黄帝庙大殿。将碑亭扩为三间,将黄帝陵各处散碑加以集中,分置庙内两长廊下。